对电商霸王条款说不 新司法解释宣告签收即认可无效

  新司法注释宣告“签收即认可”无效,完善“七日无理由退货”——
对电商“霸王条款”说不

  针对网络消费乱象,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宣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执法若干问题的划定(一)》,于3月15日起施行。《划定》主要对网络消费条约权力义务、责任主体认定、直播营销民事责任、外卖餐饮民事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划定。

  自3月15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执法若干问题的划定(一)》正式施行。司法注释第一条开宗明义,直接宣告五类屡禁不停的“霸王条款”无效,包罗收货人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相符约定;电商平台企业依法应肩负的责任一概由平台内电商肩负;电商享有单方注释权或最终注释权;清扫或限制消费者追求执法拯救的权力;其他清扫或限制消费者权力、减轻或免去电商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正不合理的内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鉴于网络天下中的霸王条款五花八门,第五类的兜底条款有足够威慑力,有助于袭击网络消费中各种滥用花样条款、损坏公序良俗的行为。

  “网络消费具有介入生意主体多样化、生意环境虚拟化、生意空间跨地域性、条约花样化等特点,司法注释制订历程中,注重掌握纪律,制订相符网络消费特点的司律例则。”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郑学林示意,司法注释坚持问题导向,从网络消费条约权力义务、责任主体认定,到直播营销、外卖餐饮的民事责任等多个方面作出明确划定,统一裁判尺度。消费者网购时再遇到电商不公正不合理的“霸王条款”等时,可以义正辞严地说“不”。

破解文旅深度融合难点

旅游具有天生的文化属性,人通过旅游不仅完成了从此地向彼地的位移,也实现了文化认知心理层面从故乡向异乡的转变,完成了文化交流或文化认同。文旅融合虽有挑战,但大有可为、必有可为,推动文化旅游的广泛深度融合,必将提升人民幸福感,促进遗产地社会经济发展。

  对于二手商品网络生意平台发生的生意,买家权益受到损害,能否适用消费者权益珍爱法要求销售者肩负谋划者责任?最高法也宣布一批典型案例,以案释法。

  一个案例中,消费者从二手商品网络生意平台看到出售“某着名品牌无线耳机”信息,经与卖家确认系全新官方正品后付款下单。收货后,消费者发现该产物是冒充产物。法院审理查明,卖家销售的“二手商品”确系冒充产物,且卖家短时间内在某二手商品网络生意平台以同样宣传方式已销售同款无线耳机40余笔,生意金额达5万余元。据此,法院认定卖家行为系商业性谋划行为,组成销售诓骗,依据消费者权益珍爱法肩负谋划者责任,讯断其退还消费者已支付的商品价款并肩负商品价款三倍的责罚性赔偿。

  “解决商事挂号的卖家虽然是谋划者,未解决商事挂号但事实上开展商事流动的卖家也是谋划者。”刘俊海说,为精准锁定网络消费中的二手商品责任、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司法注释要求,法官在认定销售者是否从事商业谋划时,综合斟酌其出售商品的性子、泉源、数目、价钱、频率、是否有其他销售渠道和收入等情形而定。

  此外,司法注释明确,电子商务谋划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以虚构生意、虚构点击量、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举行虚伪宣传的条约无效等,指导市场主体规范谋划。

  近年来,网络直播电商行业生长迅速,直播间销售推广食物较为普遍,包罗预包装食物和散装食物,另有些家庭作坊制作的食物。凭证食物平安法的划定,入网食物谋划者依法应当取得允许证的,平台提供者应当审查其允许证。

  “若是直播营销平台谋划者不能对食物谋划者的资质把好关,消费者面临食物平安隐患的风险会大大增添。”最高法民一庭副庭长刘敏示意,司法注释划定,网络直播营销平台谋划者对网络直播间的食物谋划资质未尽到法定审核义务,使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直播间运营者肩负连带责任。“固然,审核的工具是依法需要取得食物谋划允许的直播间。”

  本报记者 李万祥

【编辑:卞立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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