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财经4月12日电 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央官网新闻,克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宣布《关于购置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提出,职工购房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购房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双方怙恃可以就已全额支付的房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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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自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央
提取金额不跨越购房条约或协议签署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跨越购房的价款。其中,购置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跨越所购住房价款扣除衡宇抵偿款后的金额。(完)
【编辑:刘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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