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记者方彬楠陆珊珊)12月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努力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对部门涉企保证金实行缓缴政策。阶段性缓缴工程质量保证金,本市衡宇修建、市政、交通、水利等在建项目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时代应缴纳的种种工程质量保证金,自应缴之日起可缓缴一个季度,建设单元不得以扣留工程款等方式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阶段性缓缴农民工人为保证金,在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时代,相符条件的施工企业可缓缴农民工人为保证金。
持续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
北京商报讯(记者方彬楠冉黎黎)12月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其中提到,持续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加强中小企业投诉线索的核实办理,建立欠款台账,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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